****能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制氢67.2MW风电项目)66kV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白能发〔2024〕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制氢67.2MW风电项目)66kV线路工程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制氢67.2MW风电项目)66kV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
三、建设地点
**省**市**市和**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总降变**1回66kV线路接入**变,线路长约29.4km;**变扩建1个66kV间隔及其配套工程。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4178.9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53.6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
七、相关要求
(一)****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安全稳定遵章守纪生产。
****能源局、****发改局、****发改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基本信息。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厅 ****委员会关于简化用地管理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19〕5号)、《****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1号)、《**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制氢67.2MW风电项目)66kV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琼咨吉综JL24-0059号)等相关文件。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