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图书形式专有出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二)——未来社区场景涉及的版税率
纸质图书形式专有出版《**省建设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二)——未来社区场景》涉及的版税率
项目编号:****
5.00 % | 出租面积不涉及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2024-11-08 |
2024-11-21 |
不涉及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纸质图书形式专有出版《**省建设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二)——未来社区场景》 | ||
计量单位 | 册 | 所在地 | **** | |
型号 | 16开 | 数量 | 1000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省标准设计站) |
联系人 | 龚一心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1809 | |
联系地址 | **市**区文二路8号 建科大楼1222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00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版税率不低于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0.5万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版权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挂牌价格:版税率不低于5%。 2、履约保证金:1万元。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 0.1万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涉及出版经营及发行的相关手****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委托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出版方承担。 5、出版方与委托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6、出版方竞得标的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7、意向出版方需书面承诺以下内容: 1)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图书的出版工作。 2)刊错率不高于0.25/10000,印刷质量按照《印刷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2-1999)执行,达到优等品。 3)印刷要求:大16开,成品尺寸210mm×285mm。内页70克双胶,黑白胶印;封面200克铜版纸,彩色印刷覆光膜。 4)印刷量不低于1000册。 5)本书的封面由出版方设计并经委托方同意,****新闻出版局申领国际标准书号1个。 6)出版方向委托方赠送印刷出版的成品200本。 8、出版方自首次出版后,每半年结算一次,向委托方支付版税费(版税费=图书定价*实际销售数量*版税率)。 9、本项目委托方服务费由出版方承担。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返还方式:使用“余额支付模式”支付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使用“扫码支付(数字人民币)模式”支付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路返还至付款人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2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征集到竞租方后,选择非动态报价的为: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出版采购合同》.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话 | 400-****-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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