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委托****对**县积善园商服**公租房一期地块开展土壤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县积善园商服**公租房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市**区陈大镇A、C、E-4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市**区陈大镇陈墩村
委托单位:****
地块现状:平地,建筑工地等。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经对场地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认为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司对**市**区陈大镇A、C、E-4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市**区福飞北路456****中心5至7层
联系电话:0591-****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