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告
固自然资挂[2024]017号 2024/11/7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3187.54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马桥镇****现代产业园规划**路东侧、宏业**侧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10≤ 并且 ≤15 | 建筑限高(米): | ≤6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33187.54 | ||||
投资强度: | 2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1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B0152 |
起始价: | 1119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30日 8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0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到**市公共**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到**县投资大厦西楼一****交易中心****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县投资大厦西楼一****交易中心****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2024年11月30日8时00分至 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2、挂牌时间:2024年11月30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
3、挂牌活动于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在**县投资大厦西楼一****交易中心****中心会议室举行。
4、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让金支付方式:宗地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6、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7、交地时间和方式: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8、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省自然**信用信息系统的需要,****政府批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土地出让金和不按时开竣工的,将被列为失信企业并在该系统中予以公示;④开工时间:土地交地后12个月内;竣工时间:土地开工后24个月内。
9、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0、(1)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规划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2)宗地按照“标准地”供应,需满足“标准地”政策相关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同时签订标准地监管合同及承诺书。同时上述地块参照“用地清单制”要求执行。(3)出让宗地须满足“交地即办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天须同时办理交地工作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11、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2、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用地单位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用地单位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
13、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收取,拍卖成交的,不收取佣金。
14、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15、相关单位已出具承诺补偿到位证明,出让时如因征地、拆迁或其他权属纠纷,由承诺单位负责解决。
1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二)****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中心
农业银行**县支行:
账号:122********028039
****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666****00013
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88****22279
****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934********3918895
(三)联系方式
****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 0552-****810
****交易中心****中心
联系人:徐雨婷 联系电话: 0552-****882
****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