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项目名称:****医用CT维修 保养服务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2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5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6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7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12
第六篇 合同.......................................... 16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9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医用CT维修保养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医用CT维修保养服务 | 44万元 | 0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
(二)公告发布媒介:同时在****微信公众号;****、重****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
(三)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如有)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同时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会议室(**市**区沙龙路三段898号二楼)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时间14:3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时间15:0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时间15:00
(九)开标地点:****会议室(**市**区沙龙路三段898号二楼)
五、磋商保证金
不设置。
六、****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骆老师
电话: 139****4040
地址:**市**区甘宁镇樱桃路5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好燕
电话:153****1081
地址:**市**区沙龙路三段898号二楼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服务基本要求
1.提供全年24小时服务专线400电话,提供快速诊断和技术支持服务。
※2.在收到设备故障电话后,工程师需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零备件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证机器开机率不低于96%(一年按365天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开机保证天数=365天×96%,即每年停机时间不超过14天,如超过1天维保服务期增加10天。
4.维保期内,整机所有配件发生故障或者损坏,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所更换的备件必须为全新合格品。
※5.维保服务期内,每年对入保设备提供不少于4次的标准定期维护保养并提供保养记录,计划性定期的维修服务检测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满足原有设备运行标准。
6.定期维护服务,对入保设备查看记录球管运行状态、系统备份、系统基本情况检查、图像质量检查、重建系统检查、滑环通讯检查等。
7.供应商需根据本次定期维护保养时间内产生的维修保养情况,提供设备状况报告,并拟定下一步的服务计划,****医院要求整改。
8.每自然年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保养报告,供医院了解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9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现设备上同等参数全新球管一支。
二、服务其他要求
1.质量标准。本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经****小组验收合格。本项目质量未达到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人员安全。本项目工作期间供应商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事故处理等费用。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维保服务需制定的服务方案。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的,成交供应商需无偿整改直至合格。
二、售后服务
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2小时响应,在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报价要求
报价****服务所需的部分设备零部件费、运维费、服务费、人工费、运费、安装费、第三方检测费以及供应商应缴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付款方式
1.按照合同金额,维保费按年支付,每年维保费为合同金额的二分之一,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第1年维保费用;第1年维保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第2年维保费用。
2.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款项。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修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
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小组****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一)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三) | 保证金 | 按照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如果有)。 |
注: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标注的部分做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30%) | 3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服务部分 (60%) | 整体服务方案 (1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维保设备技术要点的熟悉,制定的工作计划、整体维保方案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服务部分原则上不超过 200页,磋商小组根据内容横向比较,独立评审打分,其中: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 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 3)服务工作方案不合理或套用其他方案的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4)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 5)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 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 |
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10分) |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维修质量所制定的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及安全作业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组织架构的配置(10分) |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的运维服务人员数量及组织架构设置,服务人员的维修能力、维修经验等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保养和维修服务方案(20分) | 根据供应商制定的设备定期保养服务方案、设备故障维修服务方案、培训方案、项目实施的其它保障措施、备品备件储备、辅助性协调工作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5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应急预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预判对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事项的处理措施、人员配置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3 | 商务部分 (10%) | 维修人员资质(1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修人员具备CT专业维修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 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未按照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 、政府采购合同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告发布媒介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如有)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区、**区和**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4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九、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政府采****银行申请贷款。
第六篇 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对(项目名称)进行了采购,乙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金额
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本项目实行报价包干,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服务所需的部分设备零部件费、运维费、服务费、人工费、运费、安装费、第三方检测费以及供应商应缴纳的税等各项费用。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再补偿。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1.提供全年24小时服务专线400电话,提供快速诊断和技术支持服务。
2.在收到设备故障电话后,工程师需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零备件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证机器开机率不低于96%(一年按365天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开机保证天数=365天×96%,即每年停机时间不超过14天,如超过1天维保服务期增加10天。
4.维保期内,整机所有配件发生故障或者损坏,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所更换的备件必须为全新合格品。
5.维保服务期内,每年对入保设备提供不少于4次的标准定期维护保养并提供保养记录,计划性定期的维修服务检测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满足原有设备运行标准。
6.定期维护服务,对入保设备查看记录球管运行状态、系统备份、系统基本情况检查、图像质量检查、重建系统检查、滑环通讯检查等。
7.供应商需根据本次定期维护保养时间内产生的维修保养情况,提供设备状况报告,并拟定下一步的服务计划,****医院要求整改。
8.每自然年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保养报告,供医院了解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9.乙方需提供现设备上同等参数全新球管一支。
四、付款方式
1.按照合同金额,维保费按年支付,每年维保费为合同金额的二分之一,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第1年维保费用;第1年维保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第2年维保费用。
2.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款项。
五、违约责任
(一)维护保养期间,乙方违约每次扣罚全年保养费的2%,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终止合同,不支付当月应付款:
1.接故障报告后,在经电话指导不能处理的情况下24小时未到达现场;
2.维保值班电话24小时打不通或无人接听(以合同约定值班电话为准,若值班电话更换,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3.同一故障,报告3次仍不能修复又确定不了具体解决方案的。
(三)在执行维保合同过程中或经第三方机构检测不合格,中标方不能按照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履行,经工程师调试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维保合同,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六、安全责任
乙方的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他:如甲方因设备更新或者更换,甲方有权取消合同,维保费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中心卫生院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部分其他资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商务部分其他资料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格式可自拟)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
| 总计 |
|
|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磋商项目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服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由供应商按照评审标准、项目实际情况、自身水平等自行编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磋商项目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商务部分其他资料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 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结束)
附件:
采购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联系人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传真 |
|
E-mail |
|
单位地址 |
|
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