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4万件高铁动车钩缓部件喷涂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14MA3CPFNA9E | 建设单位法人:袁清亮 |
袁清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办事处凤居路3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4万件高铁动车钩缓部件喷涂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14-C3714-高铁设备、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办事处凤居路37号 |
经度:120.23795 纬度: 36.2909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6 |
青环审(**)〔2024〕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0214MA3CPFNA9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12MA9451P9X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4-06-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办事处凤居路 37 号,拟投资 55 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年产 2.4 万件高铁动车钩缓部件喷涂项目,建筑面积约 300 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喷漆生产线一条、天然气燃烧机 1 台/套。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低氮燃烧技术、1套滤筒除尘器、1 套“九宫格过滤器+过滤棉装置”、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 处一般固废暂存间、1 处危废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位于******办事处凤居路 37 号,投资 55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年产 2.4 万件高铁动车钩缓部件喷涂项目,建筑面积约 3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喷漆生产线一条、天然气燃烧机 1台/套。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1 套滤筒除尘器、1 套“九宫格过滤器+过滤棉装置”、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1 处危废暂存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喷砂-喷底漆-烘干-喷面漆-烘干-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喷砂-喷底漆-烘干-喷面漆-烘干-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砂工序在密闭喷砂车间进行,喷砂粉尘在风机产生的负压状态下收集至 1 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喷砂粉尘通过现有 1 支15m 高的 P1 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工序在封闭式喷漆间内进行,喷漆间与烘干廊道通过密闭通道连接,烘干廊道出口设集气罩。喷漆废气经喷漆室负压收集,经“九宫格过滤器+过滤棉”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一起进入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 1 支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P1 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P2 排气筒: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 要求;厂界 VOCs、二甲苯浓度限值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3 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监标准值;厂区内 NMHC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中 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标准以****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2 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滤筒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废水性漆桶、废砂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落地漆渣、废包装桶(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棉、废滤纸、废活性炭、 废胶带、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喷砂工序在密闭喷砂车间进行,喷砂粉尘在风机产生的负压状态下收集至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喷砂粉尘通过现有1支15m 高的P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工序在封闭式喷漆间内进行,喷漆间与烘干廊道通过密闭通道连接,烘干廊道出口设集气罩。喷漆废气经喷漆室负压收集,经“九宫格过滤器+过滤棉”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2 排放。 经检测,废气排气筒P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2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3.5kg/h)。 废气排气筒P2中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6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1.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7kg/h,VOCs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VOCs:70mg/m3、2.4kg/h;二甲苯:15mg/m3、0.8kg/h)。 排气筒P2中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量为724,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排气筒P2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VOCs最大浓度为0.97mg/m3,二甲苯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二甲苯:0.2mg/m3)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监标准值(20(无量纲))。厂内挥发性有机物小时值最大浓度为1.32mg/m3,一次浓度值最大浓度为1.5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殊标准限值要求(6.0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0.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企业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企业已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该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企业对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落地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滤纸、废活性炭、废胶带、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废滤筒、废水性漆桶、废砂料等,企业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70214-2024-425-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3 | 0.0127 | 0 | 0 | 0 | 0.043 | 0.013 | |
0.015 | 0.06 | 0 | 0 | 0 | 0.075 | 0.06 | |
0.0015 | 0.004 | 0 | 0 | 0 | 0.005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680 | 0 | 0 | 0 | 0 | 1680 | 0 | / |
0.005 | 0 | 0 | 0 | 0 | 0.005 | 0 | / |
0.042 | 0.006 | 0 | 0 | 0 | 0.048 | 0.006 | / |
0.44 | 0.037 | 0 | 0 | 0 | 0.477 | 0.037 | / |
0.408 | 0.091 | 0 | 0 | 0 | 0.499 | 0.09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化粪池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负压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P1排气筒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负压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P1排气筒排放 | 废气排气筒P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2kg/h; | |
2 | 调漆、喷漆工序在封闭式喷漆间内进行,喷漆间与烘干廊道通过密闭通道连接,烘干廊道出口设集气罩。喷漆废气经喷漆室负压收集,经“九宫格过滤器+过滤棉”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一起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2 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企业喷砂工序在密闭喷砂车间进行,喷砂粉尘在风机产生的负压状态下收集至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喷砂粉尘通过现有1支15m 高的P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工序在封闭式喷漆间内进行,喷漆间与烘干廊道通过密闭通道连接,烘干廊道出口设集气罩。喷漆废气经喷漆室负压收集,经“九宫格过滤器+过滤棉”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排气筒P2 排放。 | 排气筒P2中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6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1.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7kg/h;排气筒P2中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量为724,排气筒P2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滤筒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废水性漆桶、废砂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落地漆渣、废包装桶(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棉、废滤纸、废活性炭、废胶带、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 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 企业对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落地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滤纸、废活性炭、废胶带、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废滤筒、废水性漆桶、废砂料等,企业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70214-2024-425-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喷砂工序依托现有密闭喷砂车间,喷砂粉尘依托现有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P1排气筒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排气筒P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喷砂工序依托现有密闭喷砂车间,喷砂粉尘依托现有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支15m高P1排气筒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排气筒P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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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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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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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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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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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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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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