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市水函字〔2024〕13号
关于对《**市葡萄酒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局:
你单位委托****编制完成的《**市葡萄酒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工滩葡萄产业园内,规划一路西起规划四路,**公墓主干路,途径灵香山主路、规划三路。项目**规划道路14166.19米、**灌溉引水管线3180米及2435亩滴灌改造工程,****寺主干路供水管线2974米,**15公里步道建设,4公里主干路亮化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为37.13公顷。工程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32.09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4.11万立方米,填方17.98万立方米,借方8.83万立方米,弃方4.96万立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6500万元,土建投资4200万元。项目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有关专家对该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方案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方案报告书》做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同意通过技术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和侵蚀强度主要为轻庋风力侵蚀轻度水蚀。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应注意扰动地表的恢复。
(三)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士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7.13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预测项目在建设期可能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量703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7.13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8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9%,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表土保护率均不做要求。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投资为117.33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63.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71325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明确水士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堆土要及时运至回填利用区域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弃倒;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切实加强施工組织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四)工程开工时向****书面报告开工信息,工程开工后及时向****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开展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监管及成果报送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138号)要求及时向****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三、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须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设计变更文件报我局备案。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主动接受对自主验收的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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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