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凤安镇乡道Y510线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仁安路(悦耳阁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凤安镇乡道Y510线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996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996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凤安镇乡道Y510线路面修复工程
三、最高限价为:¥939961.00元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完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建筑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任职最低要求:(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以报价人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或相关证明等材料。(2)项目总工(1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以报价人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或相关证明等材料。(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以报价人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或相关证明等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5.响应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仁安路(悦耳阁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县仁安路(悦耳阁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县仁安路(悦耳阁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②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料的确认。③投标供应商****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所有报名及《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均以《磋商文件》内项目编号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凤安镇文明路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62-****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仁安路(悦耳阁二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0762-****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76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