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光霞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区光霞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2024-11-07
评标结果公示
**区光霞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 ****集团****公司 | ****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 33947.819 | 34210.2646 | 34292.7329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730 | 730 | 730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周鹏 | 曾凡林 | 朱哲文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142********03984 | 鄂142********01741 | 鄂142********30275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市**区青菱乡光霞村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朱明烈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30****3698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00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qq.com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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