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委托****对年处理5万吨工业废物**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年处理5万吨工业废物**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
(3)建设地点:****工业园;
(4)建设单位:****;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约30亩,项目年回收处置废活性炭10000吨、废酸 30000 吨、**化生产活性炭 10000 吨。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环保设备、成品库、暂存库、辅料车间、办公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2)地址:**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工业大道西2018-01地块****;
(3)联系人:黄总;
(4)联系方式:181****3688;
(5)电子邮箱:****@qq.com;
三、报告书编制单位和名称
(1)编制单位名称:****;
(2)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东葛路118****广场西1栋4102-4107号;邮编:530023;
(3)联系人:陈工;
(4)联系方式:0771-****466;
(5)电子邮箱:****@163.com;
四、征求意见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参与。
四、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公众可通过下列附件查阅征求意见稿文本。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为环评征求意见稿公开,请在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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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