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市政部分)勘察设计项目 |
工程类型 | 设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市政部分)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吕四渔港经济区,**如意大道;南至G328 国道;西、北至观海路。
2.1.2工程规模:天江路全长约1100米,宽度22.5米,中岛路道路全长约1100米,宽度约22.5米;惠港路全长约1080米,宽度22.5米;天江路与G328交叉口道路改造面积约9000㎡;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勘察设计费(含工程测量)约255.06万元
2.1.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整体设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4日历天,各阶段设计周期为方案阶段28日历天、初步设计阶段28日历天、施工图阶段28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招标范围:
2.2.1**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市政部分)勘察设计项目,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基坑等专项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天江路(老大堤北侧)、中岛路及惠港路为第一阶段实施;老大堤南侧道路及平**改造为第二阶段实施,具体待批复手续齐全后由本勘察设计中标单位补充设计;强夯设计范围以红线向外5米为边线、管道布置在两侧红线10米范围内。以上服务内容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2、包括原始地貌地质勘察、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排管、绿化工程设计;与河道桥涵的衔接设计及桥面铺装结构层设计;强、弱电等附属设施及必要的市政过路预埋管线设计等。负责设计期间涉及相关管线(电力、自来水、燃气、通讯、路灯、监控、雨污水和热力等)与产权单位对接确认,做好设计衔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本项目允许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主体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由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3.2 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道路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
注:类似工程指拟承担过单个合同总投资1.2亿元且勘察设计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63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人:**** |
地址:**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 | 地址:**市公园北路1088号 |
联系人:顾师健 | 联系人:苏海丹 |
电话:0513-****2723 | 电话:0513-****9918 |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