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7宗商业房产(整体拍卖)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07
项目名称 | **市7宗商业房产(整体拍卖)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 |
房产拍卖公告
定于 2024年 12 月 6 日9时30分开始,在**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yzc.****.cn)上,对**市玉潭镇6宗商业房产(楚沩中路1宗、****中心5宗)和黄材镇1宗商业房产(清洋村)进行整体拍卖。标的展示与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12月5日16时止。标的展示地址:同标的所在地,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保证金(缴款账号如下)、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保证金缴款凭证,前往**市**中路一段163****广场北栋2301室(我司)或约定地点,签订竞买协议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2、****银行****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竞买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湘春路支行
账 号:竞买人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中登录“**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n/TPBidder)”,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标的查勘及其他详情请咨询188****8451、0731-****8629。
****公司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市7宗商业房产(整体拍卖)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格 | 17300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 11 月 8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 年 12 月 5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住所 (地址) | ******商贸中心7号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财政适当补助 |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8772032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对****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的批复》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事务中心 | ||||||
批准文号 | **资【2024】169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建筑物 | 地址 |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评估 | 起拍价 | 备注 |
1 | ******商贸中心7号楼 | ******商贸中心7号楼 | 宁房权证玉潭字第****6274号 | 344.96 | ****300 | ****662 | / |
2 | 宁****商贸中心8号楼 | 宁****商贸中心8号楼 | 宁房权证玉潭字第****6273号 | 2833.04 | ****2400 | ****7839 | / |
3 | 宁****商贸中心8号楼附楼 | 宁****商贸中心8号楼附楼 | 宁房权证玉潭字第****1211号 | 1185.66 | ****8700 | ****4057 | / |
4 | 宁****商贸中心9号楼 | 宁****商贸中心9号楼 | 宁房权证玉潭字第****6276号 | 4151.18 | ****4100 | ****1166 | / |
5 | 宁****商贸中心9号楼附楼 | 宁****商贸中心9号楼附楼 | 宁房权证玉潭字第****1212号 | 743.08 | ****2600 | ****8629 | / |
6 | 宁****商贸中心10号楼 | 宁****商贸中心10号楼 | 宁房权证玉潭字第****6277号 | 398.48 | ****100 | ****776 | / |
7 | **县黄材镇清洋村 | **县黄材镇清洋村 | 5142.99 | ****0400 | ****9871 | / | |
合计 | 14799.39 | ****60600 | ****00000 | / |
续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土地使用权
人民币单位:元
序 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 证 号 | 土地 性质 | 土地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本次处置 评估现值 | 备 注 | |
总面积 | 本次处置面积 | |||||||
1 | ******商贸中心7号楼 | 宁(1)国用(2003)字第155号 | 出让 | 商住 | / | 344.96㎡ | / | |
2 | 宁****商贸中心8、9及附楼、10号楼 | (预)宁(1)国用(2003)字第152号 | 出让 | 商贸 | / | 940.78㎡ | / | |
3 | **市黄材镇清洋村 | 出让 | / | 3259.18㎡ | / | |||
总 计 | 4544.92㎡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或分期( )(√或╳) | |||||
1、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湘春路支行 账 号:竞买人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中登录“**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n/TPBidder)”,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2、未成交的保证金,交易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竞买人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可通过**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保证金管理”和“保证金退款查下”栏目或询问拍卖人,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拍卖成交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月内将成交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资金结算帐户。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则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拍卖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拍卖标的移交前房屋所欠的水电、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部分为带租赁拍卖,具体详见《租赁情况一览表 》。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竞买人资格: 1.1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 竞买人为法人机构、组织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中心指定账户。 3、有意竞买者在**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上注册、办理网络报名手续,并请携带以上报名所需要的证照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前往竞买登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接收标的须是同一自然人。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监督)人 | ****公司 | 丁钥桥 | 电话 | 153****8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