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7 16:28
《****中心**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已通过专家评审会议。为更好地落实本次规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 日—2024年12月 6日
公示方式:****网站(http://bnr.****.cn/)
公示单位:****
联系方式:****国土空间规划科
地 址:**市十里大道1482号
邮 编:332000
电 话:0792-****318
邮 箱:****@163.com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批审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中心**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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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7 日
附件
1、规划范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心**范围,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248.65 平方公里。
2、规划年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3、规划对象:社会性客车及货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摩托车的停放设施。
1、近期目标:有效整理现有停车**,****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弥补历史停车欠账,停车供需矛盾在总体上有所缓解。
2、远期目标:建立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实现停车需求有效管理与引导,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城市停车管理体系。
****中心**的停车分为三个区:严格限制区、一般限制区和适度发展区,各区差异化制定停车发展策略。
区域划分 | 划定依据 | 划分范围 | 差别化停车策略 |
严格限制区 | 建筑开发强度大,商业办公集中,且大量的建筑为建成建筑,而区域内的停车配建普遍不足,但同时公共交通设施和服务水平最好的区域。该区域以发展公共交通为主导。 | **区人民路和**路片区。北起长江、南至京九铁路,东自**湖、西以龙开河路为界。 | 1.鼓励上下班利用公交出行; 2.制定相对较高标准停车费率,对公共场所停车实行市场调节,通过停车收费调解该区域的停车需求; 3.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结合****停车场。严格控制用地并采取灵活的用地政策和建设模式。 4.对道路交通矛盾紧张地区,禁止高峰时段的路内停车 5.对夜间交通量较小的地区,充分利用道路**设置路内夜间停车位,并规定车位使用时间 6.实施违章拖车和高额罚款,实现全天24小时无盲区管理。 |
一般限制区 | 土地**相对宽松,人口密度适中,公共交通设施和服务水平相对较好的区域。区域内可基本适应车辆及停车需求增长,配置相对适量的停车设施,保障停车供给与停车需求的基本平衡。 | 北起长江、南至**区u形快速路、昌九快速路、南外环路、**大道,西以沙阎路为界,**琴湖大道、**大道一带。 | 1.**项目按照要求达标建设停车位,对既有居住区充分改造利用各类空间**增加车位供应,尽快实现一车一位。 2.增加公建和住宅的建筑配**平,建筑配建对外开放,满足其吸引外来放车辆的停放需求。 3.充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提高各类停车设施的运转效率。 4.强化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和秩序管理,通过管理促进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不断改善停车环境。 |
适度发展区 | 土地**较为宽松、人口密度相对较低,公共交通设施及服务水平相对较差的区域。区域内可以适当提高停车设施供给标准,有弹性的满足车辆停放需求,利用较充足地道路网络容量,满足小汽车进入家庭的刚性需求。 | 中心**范围内除以上区域外的其它区域 | 1.结合城市公交系统建设,加强停车换乘体系的规划建设,换乘停车场应结合枢纽站点系统设计,保证换乘方便快捷,抑制小汽车进城需求,引导向心交通转向公交方式。 2.停车收费与管理充分考虑停车需求引导的要求,以免费停车和一票制吸引车辆停放换乘。拉****中心区的级差。 3.重视停车设施建设,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应适当高于其它两类区域,通过配建为主改善停车环境。 4.全面满足基本车位需求增长,引导拥车者向城市外围迁移。 5.加强停车诱导与停车管理,通过信息发布引导车辆换乘停放,对重点地区加强停车巡查,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
中心**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 1~ 1. 3倍之间,至2025年泊位总量约43万个;2035年泊位总量约60万个。远期配建停车50.95万个,公共停车泊位6.65万个,路内停车泊位2.4万个。
至2035****停车场总计328个,占地面积198.26ha,设置停车泊位6.80万个。与控****停车场用地195个,****停车场16个,规划停车场179个;保留现****停车场39个;规划结合公园、绿地、学校、交通设****停车场94个。
**核心区鼓励**或者改扩建建筑增设15%的****停车场,规划最大可增设9262个公共停车位作为共享停车泊位。
1、**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0%的停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大****停车场、****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与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
2、已建住宅小区应结合业主需求和场地条件建设充电桩。结合改造提升,原则上应设置总停车泊位5%的公用停车泊位,公用停车泊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直流充电桩,且充电桩数量不少于2个。
1、路内停车设置条件及方法:
(1)、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
Φ 城市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
Φ 原则**峰时段道路负荷度大于0.75的次干道和支路;
Φ 兼顾城市防灾功能的道路;
Φ 规划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
Φ 双向通行宽度<8m的道路,单向通行宽度<6m的道路;
Φ ****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Φ 在医院、消防队、公交站、消防栓、人行横道、停车标志、让路标志、信号灯等区域周边30m范围内禁止划定路内停车位。
(2)、可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
城市主干道设置机非隔离带,且非机动车道宽度≥5m时;
道路饱和度小于0.75的次干道和支路,且道路宽度需满足规范要求;
高峰时段道路饱和大于0.75的次干道和支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居民区周边道路可设置限定时段停车位;
允****广场周围、高架桥下、匝道下、单行道等等。
2、设置路内停车条件
(1)、路内停车泊位与交叉口的距离以不妨碍行车视距、交通渠化为设置原则,建议与相交的城市主、次干道缘石**线的距离不小于50m,与相交的支路缘石**线的距离不小于20m。
(2)、路内停车泊位与有行车需求的巷弄出口之间,应留有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给重要建筑物、停车库等的出入口留出足够的空间;人行横道、停车标志、让路标志、公交车站、信号灯等前后一定距离内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具体参照交通部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3)、路内停车泊位设计与施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某条路上的停车泊位的大小和数量,且路内停车不得降低道路服务水平。
(4)、在一些符合条件的路段,可以根据道路的交通特征,以及当地的停车管理政策设置全天或分时段允许停放车辆的路内停车泊位。
梳理中心**停车矛盾突出区域。将公共设施集中区、老旧居住(小)区等作为重点保障区,结合项目需求和建设条件,提出近期建设项目。至2025年规划建设159处停车场,****停车场82处,****停车场77处。
1、停车分区规划图
2、****停车场分布图
3、规划禁止设置路内停车路段图
4、****停车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