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智汇谷(威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无人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智能无人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11-07 09:44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7日我分局对****智能无人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1-****028(**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号
邮 编:264205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智汇谷无人船审批意见.pdf | 威环经管发〔2024〕4号 | 2024-11-7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