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县****公司更换新能源
公交车动力电池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交易中心仅代采购人发布公告,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县****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人民政府网(http://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65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县****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采购项目(二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及清单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采购装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质量标准: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量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国家环保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质保期限:5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政府网(http://www.****.cn/)
方式:****人民政府网-招投标信息(http://www.****.cn/col/col18006/index.html)“国企采购-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5点00分(**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qq.com。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638-113-87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2.1采购人接受乙方从基本****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乙方自主选择。
2.2本项目接受乙方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乙方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如果未能按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履约的,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灌**路156号
联 系 人:蔡志春
联系电话:0515-****5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商务中心17层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911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9117
九、质疑和投诉处理
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货物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便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采购人比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请与采购人、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联系处理。****交易中心仅提供发布信息、场地等服务,不负责处理相关质疑、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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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