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省**市****部**湾海域,为《******基地规划报告》中LZW3#海上风电场,离岸距离 14~18公里,水深 6.43~9 米。同时位于辽东湾渤海湾**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湾保护区,项目用海面积约257.0776hm2。本项目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采用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的补偿措施,进行海洋生物**的恢复与补偿,在风场范围内拟投放约10400空方人工鱼礁,在**增殖放流点至少投放中国对虾22391.3044万尾、三疣梭子蟹1737.6544万只、半滑舌鳎105万尾。增殖放流实施年份为2024年和2025年,每年1批次。2023年度本项目已完成中国对虾8000万尾、三疣梭子蟹1000万只、半滑舌鳎105万尾的招标工作,2024年度需开展剩余苗种的招标工作,即中国对虾14391.3044万尾,三疣梭子蟹737.6544万只。
2.2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程和《****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渔业**修复实施方案》须完成三峡能源******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工作,最终通过当地海洋渔业主管部门验收要求,配合甲方对增殖放流流效果进行评价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渔业**修复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增殖放流,含苗种送检、放流、取得公证文件、通过当地海洋渔业主管部门验收等工作。
(2)配合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和本项目对增殖方流效果进行评价。
2.3交货期限
交货期:365天,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和投放)项目(须提供合同文本等业绩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时整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整(**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 踏勘集合地点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CA”,网址:https://esign.****.cn,服务热线:010-****5511/****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为电话:010-****0428,邮箱:zhou_yijia@ctg.****.cn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中街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177****5127
电子邮件:du_wei6@ctg.****.cn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部
地址: **市**区粮市街 2 ****中心 5 号楼 8 层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10-****3755
电子邮件: yang_hao2@ct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