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征收土地预公告
乐府公〔2024〕21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启动****至**至**铁路(**段补充用地)的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南塔街道金地村2、3、6、7、8、9组,观音岩村7、11组,大石包村1、2、3、5、14组;****社区4、5、6、8组,飞**村2、5、6、9、16、17、18组;**镇八角庙村14、15组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示结束之日后,****规划局等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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