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移动警务终端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6: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邮寄或现场递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2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启明、廖艺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85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海后路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255、****755(总机) 传真:0592-****277、****155 |
项目概况
购置移动警务终端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购置移动警务终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移动警务终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经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11.磋商保证金12.其他: 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可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com)
方式:①前往**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com)领购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②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叶小姐,电话:0592-****255/****755;邮箱:****@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邮寄或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海后路3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2-****255、****755(总机) 传真:0592-****277、****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启明、廖艺洋
电 话: 059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