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公司年产1800万米新型纤维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07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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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宿环建管表****125号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公司年产1800万米新型纤维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此项目拟建于宿****工业园区经四路东侧,租赁厂房面积约6500m2,购置智能纺织设备400台,主要以化纤丝等为原料,经过整经、喷水织造等工序,建成后可具备年产1800万米新型纤维面料的生产能力。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仅从生态环境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落实以下管理要求: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2.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织造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 絮凝气浮+隔油池+接触氧化+沉淀+纤维过滤+活性炭过滤+离子交换树脂;设计能力:600t/d)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厂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内废水管线和处理设施应做好防渗,防止有毒有害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体。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本项目产生****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及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应通过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等方式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
3.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产生的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并及时清运处置,同时做好台账和系统登记管理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
6.全厂设雨、污水排放口各1个,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识标牌。按有关要求安装用电监控和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要求,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320t/a、COD≤0.096t/a、SS≤0.064t/a、氨氮≤0.011t/a、TP≤0.001t/a、TN≤0.013t/a。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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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项目备案号:2308-321311-89-01-647218
抄送:****人民政府,****环境局,****执法局、****监测中心、
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