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扩建轮毂装饰件项目
建设单位:****
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省**市**市陆渡街道山河路3号
项目概况:公司利用现有租赁厂房,拟购置隧道烘箱等设备共计约60台,预计年增产轮毂装饰件8200万个项目。
二、项目评价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扩建轮毂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单位及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新****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DbdddDUo5cDadbEAGmSOng
提取码:1234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周边范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所示:
联系人:陈双全
联系电话:0512-****0321
邮编:215400
地址:**省**市**市陆渡街道山河路3号
邮箱:****@bomisa.c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