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汇东新村南侧地块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汇东新村南侧地块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8001 | 标段名称 | **市汇东新村南侧地块(梧桐苑)建设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三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汇东新村南侧地块(梧桐苑)建设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三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市汇东新村南侧地块102台客梯(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兼担架电梯)的采购与安装及安装所需材料和全部备品备件,估算投资约(含税)1769万元。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程总价应包含电梯设备、安装、装修、验收、监检、总承包配合费、质保期满(指中标单位承诺的质保年限)后三年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三大件(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整件)必须为原厂原品牌。 2.2交货地点:**市汇东新村南侧地块(梧桐苑)(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项目工期:总工期145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其中:(1)接到招标人供货所发通知的60日内陆续交货,确保9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2)货到现场(以第一批进场时间为准)50日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电梯产品生产、安装、维修资格的制造商。 3.3 制造商具有电梯类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若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为新证,则制造商应具有电梯类《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客梯)】、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A级){若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为新证,则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修理)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新证)】}; 3.4 投标的品牌数量少于三家的视为缺少竞争性,重新组织招标。电梯推荐品牌、系列详见下表(所投产品必须是所投品牌的最新产品):
注: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十天前报招标人,招标人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招标人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气或机电或机械或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 月 07 日至2024年 11 月 27 日0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 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 11 月 27 日09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63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9.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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