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林工(广****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林工(广****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2.4.1本项目概况:林工智能装备配****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容量为1.20094MW。预计年平均综合电量约126.37万kWh,利用小时数为1052.29h。
2.4.2规模:
本项目拟使用厂区1个屋****电站,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0.94kWp。结合项目消纳情况及厂区供配电情况,拟采用10kV接入,通过1个10kV光伏并网点接入。在林工智能装备配电房内部新装1面光伏并网柜、1面光伏计量柜、1面光伏进线柜,设为光伏并网点1。并网点**铜排接入至林工(广****公司****电站10kV母线侧,实现光伏并网接入。
具体安装容量概况如下表:
光伏安装容量概况
序号 | 建筑物 | 面积 (m2) | 组件数量 (块) | 安装容量(kWp) | 屋面类型 | 320kW 逆变器(台) | 容配比 |
1 | 厂房 | 7406.67 | 1937 | 1200.94 | TPO屋面 | 3 | 1.25 |
合计 | 7406.67 | 1937 | 1200.94 | 3 | 1.25 |
拟投标段的组件须选择符合要求的同一品牌、所有单块光伏组件功率为555Wp及以上的全新高效单晶光伏组件),并同步设计和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围栏设施、冲洗水系统、消防系统、数据上传系统、****供电局的批复为准)系统等。投标人须完成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设计和全新设备供货、并网所需的所有设施和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当地供电部门所要求的相关工作)、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包括消耗性材料)的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性能指标测试、试运行、缺陷消除、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整体设备(系统)2年的质量保证期等所有工作。
2.5 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6个月,完成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含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瓦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结算时单瓦综合单价不予调整,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险、包并网接入、包竣工验收后2年整体质保期内的设备更换、竣工验收后6个月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包项目措施费、包安全文明环保施工、职业健康、包竣工验收和并网发电等一切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有关的所有费用。还包括:设备采购和安装、运输及储存、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培训、安健环、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消缺、结算、建设施工资料(含纸质与电子、支持软件、应用软件、密匙、数据通讯线)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直至本项目并网发电移交给甲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本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范围。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屋顶防水、结构加固(若需)、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施工许可证办理(若需要)、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竣工图(含)完工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2年整体质保期和6个月的运行维护及保险费、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乙方的范围,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任何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乙方包本项目所需的软件、密匙、数据通讯线、包施工安装、包施工所需的架子、包调试测试、包设备材料、包培训、包安全、包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食宿、往返旅途、防护、劳保、保健、防暑、防寒、医疗、保险、安全措施等。协助办理施工所需证件以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8本项目整体质保期(2年)、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报建和验收工作,负责跟进供电部门完成以下工作:购售电合同的签订、计量装表、办理停电计划、GIS自动化移交(若有)、办理启动方案等,以上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本项目中标价格中,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9若因中标方实施本项目时损坏厂区内任何设施,中标方须无偿修复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具体承包方式与承包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资质要求【二选一,即必须至少满足以下(1)或(2)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
(1)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的应具备下列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C. 项目负责人为电气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为电气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D.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的应具备下列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项目负责人为电气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等电气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的执业凭证。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单独完成1个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1MWp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附合同及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时间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显示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还应显示项目合同签订各方、合同范围、装机容量等内容)】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已成功投标登记的投标人。
注:
(1)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并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允许设计分包;若投标人为设计单位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允许施工分包。相应业绩由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需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匹配(详见招标公告),分包合同签订前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报招标人审核。分包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调整。
(2)分包商(如有)不得再分包或转让。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4.1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②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事宜。
4.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3.2、发售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时间)。
4.3.3、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谢东利、黄洪彬;
电话:020-****6213
地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7室
4.3.4、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采购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公司会为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可以自行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如潜在投标人尚未注册入库,须先完成注册入库(点击“投标人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2个工作日内)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说明:有关网上投标登记、注册等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①供应商注册、网上投标登记: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435402;
②平台技术服务:QQ群:****93172或QQ:****177016;
⑤招标文件疑问请直接联系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等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6.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00~14:30(**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 30(**时间)。迟于该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递交地点:****10楼会议室(**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8.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揽月路101号12层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7室
联 系 人:谢东利、黄洪彬
联系电话: 020-****6213
E-mail:****@126.com
10.特别提示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若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本项目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0.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10.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10.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10.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5.存在行贿情形的;
10.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10.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六)被国家电力监管部门列入涉电力领域信用监管“黑名单”。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