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 受 **** 委托,就 晶海华庭 项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物业项目名称: 晶海华庭
(二)物业项目地点: **市**县后宅**滨路69号
(三)物业项目概况: 晶海华庭 系 **** 投资建设的 住宅小区 ,总占地面积 2706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5861.48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37884.13 平方米,度假公寓及商业面积 10063.35 平方米;住宅共 508 套;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 1.794 ,建筑覆盖率 14.47% ,绿化率 35.00% 。
本物业项目其他概况。
二、招标范围
(一) 晶海华庭 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二)预计接管日期:2025年12月30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三)服务期限: 3 年。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有效期满足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2.《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的企业;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外来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本市设立固定服务场所并向辖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其它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9:00—17:30,法定休息日除外) 。
2.报名地点为: ****(**市**区珠城路38****花园16栋一单元3701) ,电话:0754-****210 邮编:515041 。
3.报名需递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套。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三)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时间。
(四)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市**县后宅**滨路国信大厦1502
联系人: 蔡洁屏
联系电话:134****6766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