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联交所”)受****(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发布****“湘高荟”农特产店**经营商征集(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告。
一、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已向**联交所提交****“湘高荟”农特产店**经营商征集挂牌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申请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项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本项目涉及的各项产权权属清晰;
2.本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申请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申请人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联交所和本项目相关交易方造成损失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叁亿肆仟万元。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仓储【分支机构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电子烟零售,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出版物零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站用加氨及储氨设施销售,****电站,**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充电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玩具销售,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经营“湘高荟”****服务区基本情况:
1.****服务区位于G5517长常北线高速公路K24公里处,属**市**境内,总占地面积204.4亩(南区121亩、北区83.4亩),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1267.78㎡(南区5633.89㎡、北区5633.89㎡),停车位691个,其中北区262个,南区299个,应急车位122个,房车营位8个。
2.****服务区位于G60沪昆高速公路K1108公里处,属**市**境内,总占地面积134.84亩(南区73.19亩,北区61.65亩),总建筑面积8941平方(南区5533平方,北区3408平方),服务楼经营面积1441平方,****广场面积60701平方,南区车147位(小车80个),北区144个车位(小车92个)。
3.****服务区位于醴娄高速公路K24+700公里处,属**市茶山镇境内,总占地面积162.44亩(南区81.26亩、北区81.18亩),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329.22㎡(南区3164.61㎡、北区3164.61㎡),停车位504个(南区252个,北区252个)。
4.****服务区位于醴娄高速公路K121+600公里处,属**市栗山镇境内,总占地面积177.5亩(南区86亩、北区91.5亩),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981.9㎡(南区2490.95㎡、北区2490.95㎡),停车位509个(南区257个,北区252个)。
四、联合经营方案
1.**经营商征集及**期限
1.1本次只征集一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经营商。
1.2本项目**经营“湘高荟”农特产店类型、面积、期限、商户要求:
业态类型 | 双侧规划经营面积 (㎡) | 经营年限 | 商户要求 |
****服务区“湘高荟”农特产店**经营商 | 双侧:200㎡ 南区:100㎡ 北区:100㎡ | 3年 | **农特产品销售品牌商户 |
****服务区(南区)“湘高荟”农特产店**经营商 | 南区:90㎡ | 3年 | **农特产品销售品牌商户 |
****服务区“湘高荟”农特产店**经营商 | 双侧:238㎡ 南区:119㎡ 北区:119㎡ | 3年 | **农特产品销售品牌商户 |
****服务区“湘高荟”农特产店**经营商 | 双侧:110㎡ 南区:55㎡ 北区:55㎡ | 3年 | **农特产品销售品牌商户 |
注:最终营业面积将按照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来确定。
2.**经营范围
具备地方特色的预包装农副产品(不含水饮类、方便面类、槟榔类及“湘高驿”便利店其他同条码商品,销售产品以《**省乡村**馆平台农副产品类目》为主)
3.**经营方式
3.1采用联合经营方式:****公司提供营业场所并实现营收归集管理(包括门店销售营业额以及门店电商平台销售营业额等),运营商提供品牌形象和连锁经营标准化运作,并对营业场所进行日常运营管理,负责门店的设计装修、设备购买、员工招聘、人力成本、原料成本、产品包装成本、物流配送、水电费用等,全面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
3.2结算比例:**经营商按**经营项目销售额的百分比(即成交价),****公司提供与实际经营相符的合格发票后,****公司向**经营商支付**经营商运营成本费用。物业费、水电费、宿舍费、仓储费、伙食费,****公司相应管理办法另行收取。
3.3收银管理:合****服务区公司统一收银软件,全部营业收入进统一收银系统。
3.4其他费用:经营场所物业管理费标准35元/平方米/月,仓库物业管理费按30元/平方米/月,由**经营商自行独立承担;经营场所、员工宿舍安装独立水表、电表,**经营商自行承担水电费用,****服务区公司支付水电费;宿舍管理费500元/间/月,由**经营商自行独立承担;员工伙食费标准为25元/人/天,由**经营商自行独立承担;联合经营合同期内因市场原因调整伙食费标准,****公司下发的正式调价文件为准。
3.5装修保证金:**经营商进场前或在经营期内如需对店铺进行装修的,****公司提出装修申请,经批准获得开工令后方可实施,并按20000****服务区****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毕后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4.《联合经营合同》的签署
自报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营商应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公司指定账户,****公司签署《联合经营合同》。如**经营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联合经营合同》,自报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经营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服务区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本项目结算比例挂牌价:85%。
本项目结算比例即意向**经营商在系统内的报价,如意向**经营商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0.84,则其所报结算比例为84%,****公司将根据**经营商所报的结算比例(即成交价),按**经营商销售额的比例(即成交价)支付**经营商运营成本费用。
六、意向**经营商资格条件
1.意向**经营商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经营商具有6家正在运营的同一品牌农特产连锁门店,拥有丰富的整体设计及商业氛围营造的能力;
3.意向**经营商具备《**省乡村**馆平台农副产品类目》(见附件)上所有产品的供货能力;
4.意向**经营商具有50款自有品牌注册商标的食品,具备独立开发代表当地文化产品的能力;
5.意向**经营商拥有完善的商品订货平台,具备**省内商品供应及配送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公司****公司报名参与,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7.意向****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意向**经营商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七、**经营商及结算比例的确定
1.符合资格的意向**经营商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格通过审查****银行账户将项目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报名的截止时间)。
2.意向**经营商在参与项目时,应保证以不高于85%的结算比例进行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低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经营商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服务区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为**经营商的意向**经营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经营商报价成功成为**经营商,则需按系统提示缴纳交易服务费。如意向**经营商因自身原因退出本项目**或者在被确定为**经营商的次日起15****服务区公司签署《联合经营合同》的,交易保证金 10万元在扣除交****服务区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服务区公司签署《联合经营合同》后,未按《联合经营合同》等相关约定开展相关工作,则视为**方违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5.意向**经营商需完全接受《联合经营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全部条款(详见附件)
八、意向**经营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经营**方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截至本公告发布1日前,具有6家正在运营的同一品牌农特产连锁门店(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门店定位、门头照片加盖公章);
4.具备《**省乡村**馆平台农副产品类目》(见附件)上所有产品的供货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5.意向**经营商具有50款自有品牌注册商标的食品,具备独立开发代表当地文化产品的能力(需提供商品照片及商品条码,加盖公章);
6.拥有完善的商品订货平台,具备**省内商品供应及配送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http://www.****.cn/)、****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8.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9.法律、法规规定及**省联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10.参加网上询价的意向**方需符合资格要求,在公告期内意向**方需将以上资料(两份纸质资料及一份电子文档材料)交至****(详细地址:**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意向**方才能参与报价。
九、联系方式:周经理138****2552
十、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整止,该期限也为报名期限,共计5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经营商,则信息发布终结。
十一、报价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0:00(无需上传报价单)。
十二、交易指南:
1.意向**经营商注册账户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操作指南操作,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其他文件,意向**经营商报名且报名资料通过审查,同时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意向**方在规定的报价期间报价。意向**方在规定的报价期间不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
2.意向**经营商服务费:7200元。
3.特别提示:本项目网上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报价高于挂牌价属于无效报价,意向**经营商一但做出报价则不可撤销不可更改,请各位意向**经营商谨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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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 日
附件:
1、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