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
K39+155~K55+000段路基、涵洞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 ** 省 ** 县境内,里程起于 K39+155 ,止于 K55+000,全线划分为 1 个合同段,其中 K39+155-K55+000 共 1 个招标合同段(见1.3《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1.2招标范围:合同段内设计施工图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月) | 备注 |
1 | S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 | K39+155~K55+000 | K39+155~K55+000段内的路基土石方、防护、涵洞等工程 | 6 |
1.4 施工分包内容: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满足相关规定。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已完成不少于 2 个类似项目业绩(或完成单个类似工程项目累计分包合同额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类似项目: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专业分包在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相类似的工程。
(4)财务要求:分包合同金额不得大于分包商注册资本金的5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近 2 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近1****银行****银行流水)。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集团****公司或****进行了备案或已进入《合格外包方》库,且投标人没****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③投标人未****集团****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内。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
⑥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⑦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⑧投标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7日15:00~2024年11月13日00:00,****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S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K39+155~K55+000段路基、涵洞工程施工分包项目。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
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投标人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若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集团****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本次招标公****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6.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6.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元整(¥23.1万元)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S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K39+155~K55+000段路基、涵洞工程施工分包项目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招标人:****
地址:**羌族藏族自治州**县较场街下段77号
邮编:623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2****2868
2024年 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