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57952XH | ****开发区金融一街1号2401-2414室 | 92.14(均分制) | ****800元 |
服务类 |
名称: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辖区范围内安置房小区、老新村、自然村等居民生活区以及街道管理的公共机构办公区、商业区等的生活垃圾拖运服务进行整体外包统一管理。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费率为0.8%,500-1000万费率为0.45%;在此基础上打六五折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83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高浪东路999号
联系人:张利
联系电话:0510-****2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A3栋三楼北侧隐秀路866号
联系人:方钟明
联系电话:0510-****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钟明
电话:0510-****010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