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罚没物品(木材)
竞价公告(第二次)
****受****的委托,拟对彭水自
治县林业局处置罚没物品(木材)公开竞价,欢迎有意者前来参与本次竞
价活动。
一、竞价标的
(一)基本情况
因第一次竞价无竞价人,现在进行第二次竞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第十六条第五款,标的价保留第一次竞价价格的90%.
处置标的为(具体见明细表):
标的1:杉原木142件,第一次起始价为1.2333万元,第二次竞价起始价为1.10997万元;
标的2:柏原木327件,第一次起始价为5.4150万元,第二次竞价起始价为4.8735万元;
标的3::楠木树兜2件,第一次起始价为0.0924元,第二次竞价起始价为0.08316万元;
标的4:楠木板材11件、楠木方3件、楠木原木桩3件,第一次起始价为0.0559万元,第二次竞价起始价为0.05031万元;
标的5:楠木棺材1件,第一次起始价为0.3200万元,第二次竞价起始价为0.2880万元;
标的6:红豆杉原木3件,第一次起始价为0.7453万元,第二次竞价起始价为0.67077万元;
标的7:干黄柏树皮145斤,第一次起始价为0.2175万元,第二次竞价起始价为0.19576万元.
处置标的第一次起始价为8.0794万元,第二次竞价起始价为7.27146万元。
(二)处置罚没物品明细表
序号 | 种类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评估值(元) | |
1 | 杉原木 | 直径5—10cm,均长2.5米 | 10.00 | 根 | 121.00 | |
2 | 杉原木 | 直径11—15cm,均长2.5米 | 20.00 | 根 | 730.00 | |
3 | 杉原木 | 直径16—20cm,均长2.5米 | 57.00 | 根 | 4,211.00 | |
4 | 杉原木 | 直径21—25cm,均长2.5米 | 37.00 | 根 | 4,225.00 | |
5 | 杉原木 | 直径26—30cm,均长2.5米 | 18.00 | 根 | 3,046.00 | |
6 | 柏原木 | 直径5—10cm,均长2米 | 33.00 | 根 | 1,107.00 | |
7 | 柏原木 | 直径11—15cm,均长2米 | 103.00 | 根 | 10,385.00 | |
8 | 柏原木 | 直径16—20cm,均长2米 | 165.00 | 根 | 33,691.00 | |
9 | 柏原木 | 直径21—25cm,均长2米 | 21.00 | 根 | 6,628.00 | |
10 | 柏原木 | 直径26—30cm,均长2米 | 5.00 | 根 | 2,339.00 | |
11 | 楠木树兜 | 直径约1米,高约80厘米 | 1.00 | 根 | 754.00 | |
12 | 楠木树兜 | 直径约60厘米,高约50厘 米 | 1.00 | 根 | 170.00 | |
13 | 楠木板材 | 长约2.2米、宽约10厘米、 厚约3厘米 | 3.00 | 块 | 24.00 | |
14 | 楠木板材 | 长约2.2米、宽约10厘米、 厚约4厘米 | 5.00 | 块 | 48.00 | |
15 | 楠木板材 | 长约2.2米、宽约10厘米、 厚约6厘米 | 3.00 | 块 | 43.00 | |
16 | 楠木方 | 长约2.2米,厚0.16米,宽 0.35米 | 1.00 | 块 | 148.00 | |
17 | 楠木方 | 长约2.2米,厚0.11米,宽 0.26米 | 1.00 | 块 | 76.00 | |
18 | 楠木方 | 长约2.2米,厚0.12米,宽 0.36米 | 1.00 | 块 | 114.00 | |
19 | 楠木原木 桩 | 直径0.22米,长0.57米 | 1.00 | 跟 | 26.00 | |
20 | 楠木原木 桩 | 直径0.12米,长2.23米 | 1.00 | 跟 | 30.00 | |
21 | 楠木原木 桩 | 直径0.2米,长1.33米 | 1.00 | 跟 | 50.00 | |
22 | 楠木棺材 | 长约2.16米,宽约0.72米, 高约0.9米 | 1.00 | 副 | 3,200.00 | |
23 | 红豆杉原 木 | 长约2.06米,直径约23厘 米 | 1.00 | 跟 | 2,395.00 | |
24 | 红豆杉原 木 | 长约2.07米,直径约18厘 米 | 1.00 | 跟 | 1.474.00 | |
25 | 红豆杉原 木 | 长约2.08米,直径约28厘 米 | 1.00 | 跟 | 3,584.00 | |
26 | 干黄柏树 皮 | 145.00 | 斤 | 2,175.00 | ||
合计 | 80,794.00 |
二、竞价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银行资信,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
三、实物查看
查看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
(节假日除外)。
(三)查看地点:乔梓派出所、郁山派出所、****工厂、摩围山养 身酒店公寓内。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7****2895
四、竞价须知
1.请所有竞价人统一于2024年11月19日9时30****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2.竞价报名携带资料:自然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 人组织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携 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竞价原则
所有的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及规定的地点进行统一报价,出让人根据报价 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最终的最高报价相同,则以先递交报价单的 竞价人为成交人)。具体报价原则如下:合格竞价人在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基础 上进行报价,第一轮报价的涨幅以整仟元为单位进行递增报价。第一轮报价结 束后,进行现场宣读竞价人的第一次报价。第一轮报价宣读完毕后,组织有意
向报价高于第一轮中最高报价的竞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的涨幅以 整仟元为单位进行递增报价:第二轮的报价实行实时宣读报价,第二轮报价宣 读按竞价人递交报价单的顺序进行宣读(报价宣读后,如再有竞价人递交的报 价和宣读的报价相同或低于宣读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 如果有意向报价高于第二轮中最高报价的竞价人,则组织相关竞价人进行第三 轮报价,以此循环进行,直至确定出成交人为止。所有竞价人的报价均不得撤 回,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价,按照挂出的底价 协议成交。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将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签 订合同****银行账号)。
七、注意事项
1.竞价人有义务对竞价规则进行了解。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价人应自行对标的物情况作实地了解。
八、成交通知书
(一)出让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缴纳交易服务费 后凭缴费****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处理。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出让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成交,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交易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彭水发改发〔2023〕9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前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政府采购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 ||
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 | 收费费率 | 备 注 |
100(含)万元以下部分 | 1.0% | 1.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 定 ; 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 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100—500(含)万元部分 | 0.95% | |
500—1000(含)万元部分 | 0.9% | |
1000—5000(含)万元部分 | 0.85% | |
5000—10000(含)万元部分 | 0.8% | |
10000万元以上部分 | 0.7% |
(二)缴纳方式
竞得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转账支票直 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的账户:
银行名称:****银行绍庆支行
银行账号:599********0015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150****5117
十 、竞价咨询电话
(一)出让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7****2895
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环城路140号
(二)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9650
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 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