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
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
(一) 中选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参选报价:参选下浮率为99.99%
2.第二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参选报价:参选下浮率为99.99%
(二)否决参选情况:
1.****公司,因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2条“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售电代理交易项目的相关经验。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和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1条“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4★用户用电量偏差承担率:参选人承担用户用电量偏差考核金额比例不得低于6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五《服务承诺函》),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被否决。
2.****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式,详细评审中价格“(3)评分规则:将各参选单位的评审价格下浮点数与评审基准点进行比较,具体如下:1)若参选下浮率为100%或100%以上时,视为低于成本价参选,参选予以否决。”被否决。
3.广****公司,因不满足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1条“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4★用户用电量偏差承担率:参选人承担用户用电量偏差考核金额比例不得低于6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五《服务承诺函》),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被否决。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共4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海波,133****3191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邓先生,075****2278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