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秀江苑、炜赋花苑、星月花园、星宇花园绿化养护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秀江苑、炜赋花苑、星月花园、星宇花园绿化养护
3、采购方式:磋商
4、项目类型:服务
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412801.98元
7、最高限价:总价限价:412801.98元,单价限价:2.8元/㎡/年;单价投标报价或总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按后附格式)的这两项(须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应当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1)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2)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止
2、地点:供应商直接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等招标资料。
3、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716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无需提供。
3、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280095-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将有工作人员不间断审核。
八、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磋商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响应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叁套(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电子光盘)。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能达大厦
联 系 方 式:邵祥 0513-****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中心E座1901室
联 系 方 式:顾工 0513-****9381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顾工(0513-****9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