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翠亨新区起步区和忠路道路工程检测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详细评审表存在笔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30 09:30:00,更正为:2024-06-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30 09:30:00,更正为:2024-06-14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30页“详细评审”的“业绩情况 (监测业绩)”部分:
业绩情况 (监测业绩) (5.0分) |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来已完成同类项目的监测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的得1.0分,最高得5.0分。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等中标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2)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检测结算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至少提供合同履行期间任意一期监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业绩有效日期以验收报告或结算报告时间为准。(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为已完工的项目) |
更正为:
业绩情况 (监测业绩) (5.0分) |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来已完成同类项目的监测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的得1.0分,最高得5.0分。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等中标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2)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监测结算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至少提供合同履行期间任意一期监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业绩有效日期以验收报告或结算报告时间为准。(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为已完工的项目)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翠亨新区马鞍岛香山大道翠亨新区规划馆
联系方式:0760-****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六路60号传盛**名都11卡
联系方式:0760-****9557,****@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家财
电 话:0760-****95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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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