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24年11月22日15时在**市醉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城投大厦13楼会议室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投科技产业园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本次竞价标的物位于:**省****谯区乌衣镇**路与文华路交叉口西南侧。水电气已配备完毕、内部已完成装修,本招标项目已配备基础厨具设施设备及桌椅,中标方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设施设备完善,有意者自行现场勘察。本项目房产只能用于食堂(****便利店)经营。中标方应按交易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约定外的经营活动。****便利店)经营面积为2772.61平方。
具体以现状为准,标的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价款,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二、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招标单位进行审核并考察,考察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竞价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正在运营的100人及以上用餐食堂或面积在200㎡及以上的食堂或经营场所业绩且经营时间需要大于1年,须向招标人提供业绩合同。
3、投标人须在2024年11月15日15时前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招租人处进行审查,招租人完成评审、考察工作后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投标准入函,只有携带投标准入函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招标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标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三、重大事项披露:
1、经营业态仅限为:食堂、便利店;中标方应按招标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分包、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此次招标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成交后,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物业费、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天然气、空调维保、食材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承包期限:经营期3年(不含一个月免费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收取租金和物业费)。竞得人须在《食堂经营权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方指定帐户。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0000元,退场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4、承包期间,中标方发生的税费、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费等相关开户费、使用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
5、经营期间,中标方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房屋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等,由中标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造成的损失与招标方无关。
6、经营期间,中标方须做好餐厨垃圾清理,按照有关餐厨垃圾倾倒标准予以处理,因此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则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中标方须按招标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持证经营,必须遵守市容相关管理规定,禁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的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8、中标方在经营期间须保证早、中、晚餐正点、足量、安全、优质供应,饭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各类饭菜须明码标价。
早餐:供应时间6:30-8:00;
午餐:供应时间11:00-13:00,须有一类荤素搭配10元左右平价工作套餐;
晚餐:供应时间17:00-20:00。
(我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更改供应时间)
园区定制安装刷卡机,就餐费用由招标方进行结算。
中标方提供的食物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要求,如因食物问题导致用餐人员发生任何身体不适,我方有权立即封存食物,并将食物送至检验机构检验,如因此给我方或就餐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低限价为133085.28元/年(不含物业费1元/平方米/月),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成交后固定总价不予调整,不得因各种理由拖欠费用。
五、招标代理:
本次竞价项目由****代理,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公司,请投标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标人联系。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投标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投标人在竞标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得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4)标的物经营登记手续由经营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经营人承担。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
联系人:曹思敏 电话:0550-****516、187****2204
联系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招标单位:****
联系人:王昊 联系方式:0550-****933
监督电话:0550-****855
联系地址:**市醉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城投大厦
2024年11月7日
1107-**工投**毗邻区科技产业园食堂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