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红石谷路街头公园绿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红石谷路街头公园绿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08时4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县红石谷路街头公园绿地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224,810.64元 | |||||||||||||||
最高限价:****810.6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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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名称:**县红石谷路街头公园绿地项目 5.2、项目编号:****、LSGZ[2024]257-ZC189 5.3、采购人:**** 5.4、项目概况:**县红石谷路街头公园绿地项目包含**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绿化、给水管网、照明、监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7、预算金额:¥****810.64元 5.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11、建设地点:**县 5.12、采****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响应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3.3、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2024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技术负责人2024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3.6、须提供企业2024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被委托人2024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社保证明;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9、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日期,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0、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交易中心网下载; | |||||||||||||||
3.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8时40分(**时间) | |||||||||||||||
2.地点:**市公共**电子招投标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08时40分(**时间) | |||||||||||||||
2.地点:**市公共**电子招投标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办理CA证书:http://www.****.org/bwstb/23330.jhtml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响应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市公共**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http://120.****.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响应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响应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县**路与**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 |||||||||||||||
联系人:刘国辉 | |||||||||||||||
联系方式:138****266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众意西路金成**国际10号楼1401室 | |||||||||||||||
联系人:梁栋 | |||||||||||||||
联系方式:159****512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梁栋 | |||||||||||||||
联系方式:159****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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