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你司提****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和《****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砚台镇,属于**项目,工程为Ⅴ等小(2)型工程。本工程正常蓄水位为421.00m,相应库容10.70万m3,死水位414.00m,死库容1.60万m3,调节库容9.10万m3,校核洪水位422.85m,总库容14.85万m3。多年平均总供水量34.90万m3,水库出水总流量为0.0628m3/s,其中:灌溉设计流量0.060m3/s,下放生态流量0.0028m3/s。本工程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拆**置以货币形式进行安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投资总概算为1866.98万元,总计需征地安置17人,全部采取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安置,改迁天然气管道0.83km。施工营地主要集中布置在大坝左岸距离279m道路外侧,堆放施工机械及材料等;施工新增1条施工便道,长约304m,起点接大坝左岸现有道路,沿库区边线布设,终点接临时堆土场。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2hm2,其中永久占地3.39hm2,临时占地0.23hm2。项目开挖土石方总量8.51万m3(包括表土剥离0.12万m3),土石方回填2.83万m3(包括表土回填0.12万m3),弃方5.67万m3,弃方运至**鼎海房****公司位于**县砚台镇学府路99号的两处地块回填利用。项目总投资7098.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72.0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地方资金。项目计划于2024年5月进场施工,于2025年7月完工,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66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表土保护率92%。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5.91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6.1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54.39万元。方案新增投**:工程措施费8.78万元,植物措施费1.34万元,临时措施费17.14万元,监测措施10.58万元,独立费用16.55万元,基本预备费3.2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2912****水库淹没区属于免征范围,免征29393.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
****水库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水库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委员会 | ||||||||||||
涉及省区 | **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行政区划 | **县 | ||||||||||
项目规模 | Ⅴ等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14.85万m3。 | 总投资(万元) | 7098.337 | ||||||||||||
土建投资(万元) | 2672.04 | ||||||||||||||
开工时间 | 2024年5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7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3.62 | 永久占地(hm2) | 3.39 | 临时占地(hm2) | 0.23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8.51 | 2.83 | / | 5.68 | ||||||||||||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 ||||||||||||||
土壤侵蚀类别 | 水力侵蚀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土石山区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6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87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37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枢纽工程 防治区 | 大坝枢纽 | 主体设计:C20砼截水沟476m,C20砼马道排水沟59m,C20砼集水沟27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40m3,土地整治0.17hm2,表土回覆550m3。 | 主体已列:种植草皮0.18hm2,管理房景观绿化1项,附属设施绿化15㎡。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1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截水沟122m,临时苫盖1800m2。 | |||||||||||
交通道路 | 主体已列:C20砼排水边沟58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10m3,土地整治0.02hm2,表土回覆20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1座。 | ||||||||||||
施工便道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4m3。 | /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143m。 | ||||||||||||
临时堆土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00m3。 | /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432m,临时苫盖6400㎡,临时拦挡437m。 | ||||||||||||
施工导流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0m3,土地整治0.04hm2,表土回覆84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4hm2,栽植乔木44株。 | /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70m3,土地整治0.19hm2,表土回覆570m3。 | /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190m,临时苫盖1900m2。 | ||||||||||||
库区防治区 | / | / | / | ||||||||||||
投资(万元) | 16.06(方案新增8.78) | 10.19(方案新增1.34) | 17.14(方案新增17.14)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75.91(新增59.78) | 独立费用(万元) | 16.55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10.58 |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 项目代码 | **** | 社会信用代码 | ****0231MA5UK2G858 | |||||||||||
计费面积(hm2) | 1.5208 | 计费单价 | 1.4元/ m2 | ||||||||||||
合计(元) | 21291.20 | ||||||||||||||
方案编制单位 | **一三六****公司 | 建设单位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勇 | 法定代表人 | 鲜海春 | ||||||||||||
地址 | 重****花卉园西一路9号 | 地址 | **市**县**街道**南街1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152****3852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涛/187****7325 | ||||||||||||
邮箱 | / | 邮箱 | /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