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乐城以东地块一
信息公开土地成交行为
公告人: | 交易方式: | ||
地块编号: | 海乐城以东地块一 | 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 2024-11-28 |
挂牌截止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2024-11-28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25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11-2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27 | 是否有底价: | 否 |
地块名称: | 海乐城以东地块一 | ||
土地位置: | 亚太大道以东、浦南大道以南 |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容积率: | 1.0-1.5 | ||
所属行政区: | **县 | 出让面积: | 23914.580000 |
出让年限: | 70 | 起始价: | ****99217.700000元 |
竞买保证金: | ****0000.000000元 | 竞买增价幅度: | ****458.00 |
竞买人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被列入**县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后(受让方)须以“公司制”企业形式办理相关手续,**县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县注册设立一家****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不是由竞买人100%****公司的,事先须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如设立由竞买人100%****公司的可以事后申请;(3)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 ||
联系人: | 胡先生、杨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579-****0900、0579-****4280 |
联系人地址: | **县环城南路221****储备中心 | ||
信息来源: | **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 接收时间: | 2024-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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