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水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2024年水毁修复工程(****)
开标时间:2024.****.6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区 最高限价:298.3363 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 281 份 否决投标文件数: 1 份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得分 | 质量目标 |
**** | ****011 | 60 | 96.27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 / | / | / | / |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姓名 | 唐振云 | 陈秀芳 | 郑超建 | 傅俊林 | 张伟良 | 徐建伟 |
证书及证号 | 浙 233********13588 | ZC330****100746 | SGL202****1347 | 浙水安 C202****0007 | SGL201****6854 | 浙水安 C202****1177 |
四、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单位名称 | 原因 |
中达(福****公司 | 技术标中采用的验收标准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情形第9条(采用的验收标准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 年11月8日至2024 年11月11日17:30 时。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县公共****办公室(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225(县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