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0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4年11月0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2024-11-07 16:05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0222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数据局
联系人:**医药高新区(高****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新增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医药高新区(**区)新乔路66号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86万,安装一套超低氮冷凝燃气冷凝真空热水机组YHZRQ-180N-L,因厂区要求,冬季需要供暖,额定供热量2100kw,建于厂区内联合站房内空置区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水经厂区污水管网达标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施及辅助设备等,噪声源强约80~85dB(A),项目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包装袋,均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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