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盖德镇有济村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盖德镇有济村;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盖德镇有济村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2399元。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 ;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至 2024年11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招标文件、预算书等招标资料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应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 http://www.****.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盖德镇有济村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35****0417
E-mail: /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59****4367
E-mail: ****@qq.com
联系人:小寇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