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村社道路、王坪村咀头至中庄路基改造、泉湾至寨子道路改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刘** | 联系电话 | 138****6915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4-11-07 18: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1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1-08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11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村社道路、王坪村咀头至中庄路基改造、泉湾至寨子道路改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001 | 001 | 服务类 | 4.50(元) |
公告内容
**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村社道路、王坪村咀头至中庄路基改造、泉湾至寨子道路改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村社道路、王坪村咀头至中庄路基改造、泉湾至寨子道路改建工程结算审核”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村社道路、王坪村咀头至中庄路基改造、泉湾至寨子道路改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3.采购单位:****;
4.采购范围:对**市枹罕镇2021年王坪村村社道路、王坪村咀头至中庄路基改造、泉湾至寨子道路改建工程进行结算审核;
5.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为**市2021年乡村建设示范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和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等;
6.招标控制价为:基本审核费按下表计算,核减费不得大于4.5%:
基本费 | 金额范围 | 费率 | 计算金额 | 费用金额 |
500万元以下 | 1.0‰ | |||
500万元-1000万元 | 0.7‰ | |||
1000万元-2000万元 | 0.5‰ | |||
2000万元至5000万元 | 0.4‰ | |||
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 0.3‰ | |||
10000万元以上 | 0.2‰ | |||
小计 | ||||
审减费用 | ||||
费用总计=基本费+核减费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拟投入到本项目后续服务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本项目严格按照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供应商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登录**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州)(http://ggzyjy.****.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根据项目特征自行报价;
2.所有上传资质证明材料请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3.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8时00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供应商根据自行报价,限报价一次,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五、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投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必须合法有效)提供纸质版正本一份送至****,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州)(http://ggzyjy.****.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138****6915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