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二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进行公开招标。
2.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至**高速铁路**工程JWZQ-2标段,项目位于**市**新区,起讫里程:DK51+387-DK77+995,线路全长 26.359km。主要包含太沙路梁场;****轨道板场,轨道板预制、运输;标段内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等。桥梁长度26.359km/4座,滨**站高架站;太沙路梁场1处,箱梁预制供应孔数720孔;****轨道板场1处;混凝土集中拌和站3处;混凝土构配件预制场2处;桥梁占比100%。
合同工期:2023年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碎石,详细清单、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日产1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年生产量在30万吨及以上,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4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至少一份。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4年任意一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和GB/T14685-2011相关规定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4年至少一份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
其他要求:
投标****集团有限公****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同包件均允许兼投兼中。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集团有限公****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集团有限公****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委员会****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17时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tbjj-wm.com邮箱)。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自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2024-230、津潍项目、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tbjj-wm.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注:如有汇款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市**区**镇玉带东二街161****工程局****机关本部),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市**区**镇玉带东二街161****工程局****机关本部),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ztbjj-wm.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集团****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时(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版),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zgz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津维高铁**二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栾景涛 155****8831
招标组织单位:****集团有限****交易中心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 智工 130****0316
电子邮件:****@ztbjj-w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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