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开展**市智慧房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智慧房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上限控制价:48万元。
采购需求:**市智慧房产系统**务一体化平台接口对接及**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数据联网采集汇聚。(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评估等级三级以上和信息技术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备成熟的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经验;
3.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路149号****建设局213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密封盖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竞标函、报价、服务承诺书、其他材料等。
六、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
(二)磋商地点:**市**路149号****建设局213办公室。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三)磋商原则:满足资格条件、服务质量优、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四)联系事项
联系人:吴芳娥 联系电话:158****1688
联系地址:**市**路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