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113********9907737/202411-00005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 | 生成日期:2024-11-06 | |
合发改投资,2024,933 | 有效性: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梅冲湖路(新**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 失效时间:暂无 | |
发布时间: 2024-11-06 17:07
市水务局:
你单位《****水务局关****集团梅冲湖路(新**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函》(**资函〔2024〕3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对******总院****公司编制的《梅冲湖路(新**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梅冲湖路(新**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
二、项目位于**市新站高新区,东起新**路,西至祥和路,**DN1400管道(新**路—**路)长约3000米,DN1600管道(**路—护城路)长约4000米,DN1200管道(护城路—祥和路)长约1500米及配套供水设施。其中,新**路—**路沿梅冲湖**侧绿化带进行全线顶管敷设,顶管长度约3000米,顶管采用球墨铸铁管,设顶管井8座;**路—祥和路沿梅冲湖**侧非机动车道进行敷设,埋管长度约5500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局部过障碍采用钢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等。
三、进一步优化各专业方案设计,做好与现有工程和设施衔接。
四、经评审,项目概算投资14951.09万元。
五、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现状及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开工前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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