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作为采购方,**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储备粳稻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00
交易方式:****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中心网页,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采购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 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包装物及质量要求
1、产品描述:
采购品种:2024年**产粳稻。
采购数量:10000吨,共分7个标段。
包装及包装物:散装。
2、本次标的物交易价格:送到交货库区内的船板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采购底价为2860元/吨。竞价减价幅度5元/吨,向中标方收取成交金额2‰作为手续费。
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稻谷(GB1350-2009)二等及以上粳稻谷标准。水分≤14.5% ;杂质≤1.0%;整精米率≥58.0%;出米率≥67.0%;出糙率≥79.0%;黄粒米≤0.1%;互混≤5.0%;谷外糙米≤2.0%;脂肪酸值(mgKOH/100g)≤18.0;色泽、气味正常。
(1)水分≤14.5%。
(2)杂质≤1.0%,1.1%至1.5%代为清理(代除杂费用20元/吨,筛下物原车船带回),整理达标后入库,超过1.5%拒收。
(3)整精米率≥58%,出米率≥67%,出米率检测方法:谷物选筛2.5mm圆孔筛,精米机碾磨50s。
(4)谷外糙米≤2.0%,超过2.0%拒收。
(5)脂肪酸值(mgKOH/100g)≤18.0,无泥芽谷、无生霉粒、无虫粮、无陈粮互混,系2024年产新稻谷,如发现陈粮混入,作退货处理。
(6)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铅含量小于0.2mg/kg、镉含量小于0.2mg/kg、黄曲霉毒素B1小于10ug/kg,其他卫生指标符合稻谷食品安**家标准。
4、入库要求:散装入库,仅限船运。
5、供货方需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须随货同行,报告中需含有脂肪酸值的检验结果。运输工具符合《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
6、不收取力资费。
重要说明:
(1)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
(2)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3)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交易,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交货地点:****(**市**区城南路29号)10000吨。
3、交货方式:入库接收仓库交货。
4、接收办法:
(1)需方仓库内电子磅、流量磅检斤;
(2)由需方化验室检质,如有异议,送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检质、验收地点:需方库内验收。
5、货款结算方式:银行汇款结算。
6、货款结算期限:每完成一条船,在三个工作日内预付该批货款90%,其余10%待全部货物到位检验合格后一次付清。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含发票含运费)。
三、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本次交易仅限企业,自然人不得参与),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80元/吨,合计2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2024年11月11日12时之前到账。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3********100****90711
缴纳保证金的有效报名会员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竞价场次不开启。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11日12时。(竞价保证金在11月11日12时时前到本公告中交易市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与中标方签订。
八、联系方式:
****:
黄晓锋136****0315
****:
周瑶158****8018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181****6697
李佩璇 189****8971
孙先生 181****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9170
(传真)025-****0160 (财务部)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3699。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