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1-06 11:25
180天 |
其他 |
500,000元 人民币 |
0 |
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
**县红光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澄清书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7074.81元(其中:暂列金额158831.44元,暂估价****237.78元)”为送审金额,现修改为县财政预算审核结果下浮后金额“最高投标限价****8086.32元(其中:暂列金额136524.92元,暂估价****235.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69.09元)”。 2.原招标文件中“非竞争性费用:暂列金额158831.44元,暂估价****237.78元。暂列金、暂估价不参与价格竞争”现修改为“非竞争性费用:暂列金额136524.92元,暂估价****235.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69.09元。暂列金、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价格竞争”。 3.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④中标价仅作为暂定价,最终以县财政审核结果金额下浮6%,再结合中标单位投标下浮率作为最终中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 4.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上本项目的“澄清更正公告”处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最新工程量清单。 原定于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开标的**县红光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现将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最新日程安排****交易中心公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留****交易中心网站(www.****.com)。 注:本澄清书及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附件不一致的,则以本澄清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县红光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最新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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