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市生产点年产24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902MAD1EEGH7E | 建设单位法人:杨育蓉 |
贾燕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地区**市****社区**路东439号附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市生产点年产24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71-C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境内314国道730+800km处的克拉格塞大桥以北约1.5km的戈壁滩上 |
经度:83.11958 纬度: 41.7763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8 |
阿地环审〔2024〕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82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2902MAD1EEGH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智联****公司 |
****0104MA77MUA1X9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24-09-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834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年产24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乳化炸药产量从18000t/a扩能至24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年产24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乳化炸药产量从18000t/a扩能至24000t/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由水相制备系统、油相制备系统、水油相储备系统、乳化冷却敏化系统、装药包装系统等成套生产设备和仪表等组成。 (1)水相制备 本项目主要利用原硝酸铵溶液储存及输送系统制备水相溶液。 采用硝酸铵溶液配制水相溶液时,按产品工艺配方,将水、硝酸铵溶液(原料)依次定量加入水相制备罐,硝酸钠、****煤矿许用型时加入)计量后经破碎机和输送螺旋送入水相制备罐,经混合、加热待其达到工艺要求后,泵输送至乳化炸药生产工房内的水相储罐内,保温备用。 (2)油相制备 本项目主要采用固态油相作为原料。 将复合油相称重后加入熔化槽中,开启蒸汽进行加热熔化,待其完全熔化后,打开放料阀,油相物料经管道放入油相制备罐中,继续加热、搅拌、混合。待温度达到工艺温度要求后,进行自动保温程序。 (3)粗乳、基质泵送和精乳 在乳化炸药生产工房内,按工艺配比由微机自动测控将配制好的水油相溶液经各自管路、阀及过滤器、流量计计量连续送入粗乳器进行预乳,然后由基质输送泵送入无温升无机械转动精乳器进行精乳。 (4)冷却 制备好的乳胶基质进入冷却器(钢带),摊铺成不大于11mm厚度,将乳胶基质冷却到工艺要求温度。 (5)敏化 乳胶基质经冷却器(钢带)冷却后流入乳胶过渡泵料斗,乳胶基质与促进剂充分混匀;随后通过乳胶中转泵输送至乳胶料斗;待乳胶料斗中物料达到一定量后,先开启发泡剂计量泵,按工艺配比在乳胶泵的出料口以水环形式加入发泡剂,随后开启乳胶泵将乳化基质连同发泡剂一同送入静态分散器混匀,在输送过程中进行敏化。 (6)装药 从敏化器出来的乳化炸药连续不断送至装药机,经灌装、热合、打卡装填成各种规格的药卷,通过输送皮带送入下一工序。 (7)包装、成品转运、装车入库 装药机装好的药卷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包装间,由自动包装机进行包装,装完袋后经过成品输送皮带机输送到成品中转站台装车,机器人装车后运至总仓库区工业炸药仓库。 (8)回流管路系统 生产中采用管路回流方式对料头料尾进行处理。该生产线设置有两段回流管,即由敏化工序后管路回流至乳胶基质中转料斗,精乳器后管路回流至粗乳器前预乳罐内。 (9)不合格品处理 按照《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9095-2018)有关要求,按照原有方式进行处理(在不合格品处理工房采用敞开式敏化机、活塞式装药机处理装药、包装工序药卷破损产生的不合格品)。 | 实际建设情况: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由水相制备系统、油相制备系统、水油相储备系统、乳化冷却敏化系统、装药包装系统等成套生产设备和仪表等组成。 (1)水相制备 本项目主要利用原硝酸铵溶液储存及输送系统制备水相溶液。 采用硝酸铵溶液配制水相溶液时,按产品工艺配方,将水、硝酸铵溶液(原料)依次定量加入水相制备罐,硝酸钠、****煤矿许用型时加入)计量后经破碎机和输送螺旋送入水相制备罐,经混合、加热待其达到工艺要求后,泵输送至乳化炸药生产工房内的水相储罐内,保温备用。 (2)油相制备 本项目主要采用固态油相作为原料。 将复合油相称重后加入熔化槽中,开启蒸汽进行加热熔化,待其完全熔化后,打开放料阀,油相物料经管道放入油相制备罐中,继续加热、搅拌、混合。待温度达到工艺温度要求后,进行自动保温程序。 (3)粗乳、基质泵送和精乳 在乳化炸药生产工房内,按工艺配比由微机自动测控将配制好的水油相溶液经各自管路、阀及过滤器、流量计计量连续送入粗乳器进行预乳,然后由基质输送泵送入无温升无机械转动精乳器进行精乳。 (4)冷却 制备好的乳胶基质进入冷却器(钢带),摊铺成不大于11mm厚度,将乳胶基质冷却到工艺要求温度。 (5)敏化 乳胶基质经冷却器(钢带)冷却后流入乳胶过渡泵料斗,乳胶基质与促进剂充分混匀;随后通过乳胶中转泵输送至乳胶料斗;待乳胶料斗中物料达到一定量后,先开启发泡剂计量泵,按工艺配比在乳胶泵的出料口以水环形式加入发泡剂,随后开启乳胶泵将乳化基质连同发泡剂一同送入静态分散器混匀,在输送过程中进行敏化。 (6)装药 从敏化器出来的乳化炸药连续不断送至装药机,经灌装、热合、打卡装填成各种规格的药卷,通过输送皮带送入下一工序。 (7)包装、成品转运、装车入库 装药机装好的药卷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包装间,由自动包装机进行包装,装完袋后经过成品输送皮带机输送到成品中转站台装车,机器人装车后运至总仓库区工业炸药仓库。 (8)回流管路系统 生产中采用管路回流方式对料头料尾进行处理。该生产线设置有两段回流管,即由敏化工序后管路回流至乳胶基质中转料斗,精乳器后管路回流至粗乳器前预乳罐内。 (9)不合格品处理 按照《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9095-2018)有关要求,按照原有方式进行处理(在不合格品处理工房采用敞开式敏化机、活塞式装药机处理装药、包装工序药卷破损产生的不合格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运营期乳化炸药生产线油相配制废气经密闭集气罩+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各工序无组织废气防治,运营期油相制备车间采用防爆轴流风机通风措施,设置2套防爆边墙排风机(带防雨罩、防虫网)。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2)废水:运营期胶状乳化炸药生产废水与锅炉排水、蒸汽冷凝****处理站“A/O+生物滤池+滤布滤池”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14470.1-2002)表2中粉状铵锑炸药(年产量>6000t/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暂存于中水蓄水池内,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一体化油相包装物、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炸药废包装膜按照《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T9095-2018)采用销爆法进行销毁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废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运营期乳化炸药生产线油相配制废气经密闭集气罩+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验收监测可知,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②加强各工序无组织废气防治,运营期油相制备车间采用防爆轴流风机通风措施,设置了2套防爆边墙排风机(带防雨罩、防虫网)。经验收监测可知,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2)废水:运营期胶状乳化炸药生产废水与锅炉排水、蒸汽冷凝****处理站“A/O+生物滤池+滤布滤池”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14470.1-2002)表2中粉状铵锑炸药(年产量>6000t/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暂存于中水蓄水池内,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出口浓度满足《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14470.1-2002)表2中粉状铵锑炸药(年产量>6000t/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风机进出口装消声器,加强厂区绿化。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厂区做好了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一体化油相包装物、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炸药废包装膜按照《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T9095-2018)采用销爆法进行销毁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废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备案,备案证编号为:652923-2024-176-L,企业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企业已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了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了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强化日常巡查,定期进行检修。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了环境安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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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 | 0 | 0 | 7.56 | 0 | 0 | -7.56 | / |
5.472 | 0 | 0 | 5.472 | 0 | 0 | -5.472 | / |
2.485 | 0 | 0 | 2.485 | 0 | 0 | -2.485 | / |
0.3528 | 0.2145 | 0 | 0.2325 | 0 | 0.335 | -0.0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14470.1-2002)表2中粉状铵锑炸药(年产量>6000t/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 运营期胶状乳化炸药生产废水与锅炉排水、蒸汽冷凝****处理站“A/O+生物滤池+滤布滤池”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14470.1-2002)表2中粉状铵锑炸药(年产量>6000t/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暂存于中水蓄水池内,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出口浓度满足《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14470.1-2002)表2中粉状铵锑炸药(年产量>6000t/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密闭集气罩+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 运营期乳化炸药生产线油相配制废气经密闭集气罩+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验收监测可知,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2 | 各工序无组织废气防治 |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运营期生产工房采用防爆轴流风机通风措施,设置了2套防爆边墙排风机(带防雨罩、防虫网)。 | 经验收监测可知,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风机进出口装消声器,加强厂区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风机进出口装消声器,加强厂区绿化。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分区防渗,严防废水下渗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建立厂区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体系,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和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了分区防渗,严防废水下渗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建立了厂区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体系,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和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一体化油相包装物、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炸药废包装膜按照《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T9095-2018)采用销爆法进行销毁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废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一体化油相包装物、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炸药废包装膜按照《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T9095-2018)采用销爆法进行销毁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废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备案,备案证编号为:652923-2024-176-L,企业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企业已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了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了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强化日常巡查,定期进行检修。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了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水油相制备工房(701)、硝酸铵溶液储罐、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应急事故池、供水、供电等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油相制备工房(701)、硝酸铵溶液储罐、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应急事故池、供水、供电等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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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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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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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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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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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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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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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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