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物流塑封膜采购已由********管委会〔2023〕6号、〔2024〕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内容及范围:
(1)所供产品为PE热收缩膜,规格型号:630mm*0.035mm(偏差不超过±0.010mm)每卷塑封膜重量为25公斤,内芯重量为2公斤(具体参数详见附表);所供货物需采用全新、优质、100%环保的聚乙烯树脂原料,严禁使用回料、回收料和再生塑料。
(2)所供货物在出厂前需经过防静电和冷却技术处理,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使用。
(3)供货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需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用于长途运输,并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损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及具有便于需求方叠垛存放的外包装。已确保货物安全运抵场地。
(4)货物包装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产品质量书、产品使用手册等,但具备这些资料不代表需求方已经认可货物的质量。
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需供应。
3.投标人资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能力,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2022年或2023年内任意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1年1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该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9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破产或冻结,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时间,下同),在**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2单元3202室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1、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4)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地点:**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6号31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协会、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2单元32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3****0469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