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中心】浠水县望湖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县望湖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1-07 18:4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望湖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望湖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改革局以浠发改投资【2020】86号批准建设,****政府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县北城新区 建设规模:望湖路西起襟湖路,东接丽文大道。本次建设范围为近湖路至丽文大道段,衔接已建望湖路,道路全长349.144米,红线宽35米,道路次干道,道路设计车速4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含设计及施工)。 设计范围: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后期现场服务等工 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总承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5 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 2024年1月1日****公司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有效的劳动合同)。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4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参见:**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电子营业执照。。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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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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