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1-22 | 发布时间:2024-11-06 |
开拍时间:2024-11-22 10:00
**省****
拍卖公告
**省****将于2024年11月22日10时至2024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户名:**省****)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型半挂车车牌号:豫KC3831号、豫KD760挂。
起拍价:82425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800元。询价价值:11775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06日10时至2024年11月22日10时止接受咨询,****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或享有租赁权等权益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费、上牌费及可能存在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交通罚单、欠缴的车船税、滞纳金、未投保交强险的罚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涉及车辆的其他罚款、税费、停车费等,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因调查不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逾期未检验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检验手续。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现未知有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如承租人、共有权人等情况)需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3****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30****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955********003614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0374-****089
咨询电话:198****1517
拍卖辅助机构:**法典****公司
联系地址: **市禹王大道中段
****
二○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人民法院, 豫高法[2018]190号文,****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车辆标的物调查表 | ||||
标的物名称 | 重型半挂车车牌号:豫K-C3831号、豫K-D760挂 | |||
处置依据 |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1081执恢610号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不详 | |||
标的物所有人 | ****公司名下 | |||
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营运 | 钥匙 | 有 |
所在地 | 不详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查封、扣押 | 抵押 | 不明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情况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 | 车辆出厂日期 | 2021-04-14 |
登记日期 | 2021-05-11 | 检验有效终止时间 | 不明 | |
行驶里程(KM) | 192059 | 保险终止日期 | 不明 | |
车辆型号 | 不明 | 车架号 | LKW9FRZ30M****535 | |
车辆类型 | 重型半挂车 | 燃油种类 | 汽油 | |
发动机型号 | --- | 发动机功率 | --- | |
车身颜色 | 红 | 排量 | 10518ml | |
违章记录 | 不详 | |||
配备情况 | 不详 | |||
瑕疵情况 | 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竞拍成功后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物估价 | 117750元 | ||
标的物费用 | 税费总价 | 交易过户费:不详 | ||
评估车辆费:不详 | ||||
验车费:不详 | ||||
打票费:不详 | ||||
停车费: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 |
调查情况表所述状态不明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机构。
拍 卖 须 知
**省****将于2024年11月22日10时至2024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拍卖公告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955********00361437),并在2024年11月30****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省****(地址:**市禹王大道北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特别提示:若买受人悔拍,将予以拘留、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4-****08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9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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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