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生产车辆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定点单位采购【招标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生产车辆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定点单位采购【招标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山生产车辆和运营车辆维修服务定点单位采购
招标编号:****
二、招标类别:服务类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五、评标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六、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8日,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七、评标结果情况: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零配件平均优惠率报价(%) | 平均工时费优惠率报价(%) | 服务周期承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0% | 10% | 暂定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修配厂 | 5% | 5% | 暂定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粮安****公司 | 30% | 30% | 暂定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
八、拟中标人:****
拟中标价:零配件平均优惠率报价10%,平均工时费优惠率报价10%。
九、质疑与投诉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质疑或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异议。
(2)投标人的质疑或异议材料,必须是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材料应包括异议的理由、相关证明资料、提出日期等,材料递交到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处(****);不按要求递交的质疑或异议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送达地点:以纸质材料送达的时间为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中心G1栋十九层1909号、1912号),电话: 0771-****198,扫描版材料发至邮箱****@qq.com。
(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投诉事项应按上述先提出质疑或异议,没有提出质疑或异议、或者投诉活动不符合要求的,****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十、发布媒介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
(https://www./)、
****山-国家AAAAA级风景区http://www.****.com、
****(http://www.****.com/)。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冯习武 联系电话:0771-****261
地址:**市凤岭南路6-6号 邮编:530028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桂萍、李春光;联系电话:0771-****198,189****0853
邮箱:****@qq.com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中心G1栋十九层1909号、1912号
邮编:530219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