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宏基示范片区公共配套建筑建设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容桂宏基示范片区公共配套建筑建设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06 16:14
90天 |
其他 |
110,000元 人民币 |
5,647,252.07元 人民币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容桂宏基示范片区公共配套建筑建设工程施工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容桂宏基示范片区公共配套建筑建设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澄清为: 投标人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信用)评价等级情况: 以有效投标人的等级高低划分档次,最高级为第一档,次高级为第二档,以此类推分为四档,每档分差为 2 分。 注:(1)以开标当天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诚信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用等级或者动态信用得分为准。 (2)须提供“**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信用)评价等级情况: 以有效投标人的等级高低划分档次,最高级为第一档,次高级为第二档,以此类推分为四档,每档分差为 2 分。 注:(1)以开标当天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到的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施工)”的信用等级为准。 (2)须提供“**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地址:**市**区容桂街道宏业路12号 联系人:尤小姐 联系方式:0757-****6213 代理机构:**** 地址:**市禅**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钟工、姚工 联系方式:0757-****8632 2024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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