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已由吉农建函〔2024〕18号、四农局函〔2024〕52号、四农局函〔2024〕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检测及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1 | **省**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1标段) | ****泵站2座,**机井92眼,农渠提水泵1台,水肥一体化6520亩,渠道27849米,排水沟42774米,**机闸一体闸门32座,手提PE闸门58座,倒虹吸1座,圆涵214座,箱涵103座,渠下涵2座,进地涵3座,农桥1座,砂石路6164米,水泥路38860米,沥青路7582米。 | 双山镇秀水村、川头村、百禄村、长发村、班达村、杜力村 | 10303.4427 |
2 | **省**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标段) | **10kV线路亘长共6.966km,**低压电缆线路亘长34.51km,**变台33座。 | 双山镇秀水村、川头村、百禄村、长发村、班达村、杜力村 | 555.6960 |
3 | **省**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3标段) | 土壤改良22500亩,连续改良二年。液体生化黄腐酸钾二年总用量2340t,复合微生物菌剂二年总用量67.5t,商品有机肥二年总用量53794t。根茬还田10800亩,连续二年。 | 双山镇秀水村、川头村、百禄村、长发村、班达村、杜力村 | 6469.4491 |
4 | **省**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4标段) | 水肥一体化设备81套 | 双山镇秀水村、川头村、百禄村、长发村、班达村、杜力村 | 342.3328 |
5 | **省**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5标段) | 监理 | 双山镇秀水村、川头村、百禄村、长发村、班达村、杜力村 | 200.0000 |
6 | **省**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6标段) | 完工检测服务 | 双山镇秀水村、川头村、百禄村、长发村、班达村、杜力村 | 70.0000 |
2.3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工程监理及检测服务;
2.4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计391日历天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施工准备阶段至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通过备案审核。
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测服务结束止。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货物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监理质量标准:符合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检测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标段)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具备合法的生产营业范围内履行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个人参保证明(二维码查询或网上查询),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无效;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3.3投标申请人****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6****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此三个查询项页面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9本项目各标段遵从不可兼投不可兼**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下载招标文件须办理一体化平台CA,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4-****113,0434-****11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郑兴街300号
联 系 人:王波
电 话:0434-****2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远创国际
联系人:王佳俊
联系方式:0431-****9085
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局